法艺花园

2014-3-5 17:17:4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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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刘保安  李冰) 婚姻,本来应该是两厢情愿的事情,可是在我国农村仍然存在着换亲这种陋习,使得原本应该幸福的婚姻变得苦涩,而长达十四年的分居生活更是这种陋习酿成的苦果。近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1980年,经人介绍,原告马福玲及其兄马福合与被告樊天玉及其妹樊梅英相互换亲,并于1981年7月原、被告登记结婚。由于原、被告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吵架、生气。1990年,原告马福玲迫于生活困难,携其子樊海水乞讨至荥阳市广武镇中任村,并且居住至今。在十四年的时间里,由于种种原因,原告一直未提出离婚。直到近日,马福玲才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荥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确以破裂,遂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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