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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上,学生发现老师算错题进行纠正,竟被老师扔过来的黑板擦打瞎一只眼睛。日前,河南省邓州市法院审结了这起学生诉老师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2004年1月17日下午,邓州市九龙乡裴营小学12岁的女学生丁丽在上数学课时,发现老师刘某在黑板上把一道数学题演算错了,便站起来指出说:“老师,您这道题算错啦!”天真幼稚、快人快语的丁丽,没有想到自己的一句话竟惹得老师大怒。 刘某一边厉声训斥其“多嘴”,一边顺手抓起讲桌上的黑板擦向其劈面扔去。随着一声惨叫,丁丽左眼被击中,顿时视线模糊。后经法医鉴定,左眼失明,构成重伤。 邓州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附带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3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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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上,学生发现老师算错题进行纠正,竟被老师扔过来的黑板擦打瞎一只眼睛。日前,河南省邓州市法院审结了这起学生诉老师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2004年1月17日下午,邓州市九龙乡裴营小学12岁的女学生丁丽在上数学课时,发现老师刘某在黑板上把一道数学题演算错了,便站起来指出说:“老师,您这道题算错啦!”天真幼稚、快人快语的丁丽,没有想到自己的一句话竟惹得老师大怒。
刘某一边厉声训斥其“多嘴”,一边顺手抓起讲桌上的黑板擦向其劈面扔去。随着一声惨叫,丁丽左眼被击中,顿时视线模糊。后经法医鉴定,左眼失明,构成重伤。
邓州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附带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3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