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6:1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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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史建颖) 原系上海大众汽车公司职工的徐海峰谎称有大众公司的便宜库存车出售,并伪造印章和内部提车函等骗得邱志、朱文、沈奇、钱义(均为化名)等人钱款共计35万余元。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被判被告人徐海峰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
  已从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离职的徐海峰,为还高利贷的高额债务,起意诈骗。徐对外谎称自己手头有大众的便宜库存车出售,并伪造了“上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车专用章”、“上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上海大众内部提车函”等,徐通过同事联系了被害人邱志,并取得邱志的信任后骗取邱定金2万元,后徐又以车辆上牌费为由再次骗取邱3.6万余元。其间,徐以同样的手段三次骗得另一被害人朱文定金4.5万元。屡次得手后的徐海峰通过朱文的介绍,又骗取了沈奇6万元、钱义14万元。在钱义的介绍下,徐又骗取另一人陆敏(化名)定金5万元。徐累计骗得钱款35万余元。今年8月,自知难以收场的徐海峰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件在法院审理时,徐海峰家属代其退赔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
  嘉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徐海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经构成诈骗罪。结合徐海峰有自首和归案后自愿认罪的情节,以及大部分赃款未退赔等情况,法院依法判处徐海峰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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