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5:35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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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08年度扫黄打非工作中,浙江温州警方一举破获“4·16”销售淫秽VCD、DVD光盘案,当地法院以非法经营罪、贩卖淫秽物品罪一审判处案犯陈国华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
  2008年4月16日,有群众举报,龙湾区蒲州街道江前村某出租房内有人出售淫秽光盘。龙湾警方接报后立即会同温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对该出租房内进行检查,当场查获22312张盗版和淫秽VCD、DVD光盘及录音带,并在现场抓获安徽临泉籍陈国华。随后又在其暂住点龙湾区蒲州街道蒲江北路某出租房内搜查出盗版和淫秽VCD、DVD光盘4184张。
  经查,2007年8月,原从事摆地摊贩卖VCD光盘的被告人陈国华从他人处购进价值17000元的光盘,进行批发倒卖。后又经人介绍从义乌、广州购进大量的盗版和淫秽VCD、DVD光盘进行批发倒卖,从中牟利,并租用了龙湾区蒲州街道江前村江西路某出租房作为仓库进行销售。经鉴定,查获的26496张盗版和淫秽VCD、DVD光盘及录音带中非法音像制品为18981张,淫秽音像制品为7422张。
  在证据面前,陈国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4月16日陈国华被龙湾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 陈国华因非法经营罪、贩卖淫秽物品罪被龙湾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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