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4:5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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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冒领存款,储蓄所全额赔偿失主。近日,杭州市拱墅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
  据法院介绍,今年5月15日,市民小耿持卡来到杭州某邮政储蓄所想取钱,发现2260元存款不翼而飞。他跑回家里,翻找存折和身份证,却一无所获。他又立即返回储蓄所查询,工作人员告诉他说:“有人在2004年5月4日拿着你的身份证和存折填写了挂失申请书,把存款领走了。”小耿觉得储蓄所在没有开户人本人签字,开户人也没有委托他人挂失的情况下,依然为冒领的人办理了挂失手续,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以致他的财产受到严重损失,这种损失应该由储蓄所赔偿。于是,一纸诉状将该储蓄所告到了拱墅法院。
  储蓄所表示,小耿存折存款被盗一事已由派出所立案,目前尚未结案,所以无法认定责任归属。且小耿本人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把身份证和存折放在一起,又不能及时发现身份证及存折丢失的情况,因此对存款的丢失,他自己也应该负一定的责任。
  拱墅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储蓄所赔偿小耿226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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