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4:1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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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芦萍 宋二歌 荣胜) 董某身为许昌一职业中专副校长,不思教书育人,却心怀鬼胎,以给女学生安排工作为名,酒后借机将女学生强奸。1月14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以董某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魏都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此案。
  董某在许昌某职业中专学校担任副校长,专门负责为其学校学生联系工作。2008年9月8日傍晚,他以为该校16岁的女学生李某联系工作为名,将李某约出。董某还特意邀请四名朋友,陪李某一起吃饭、喝酒、唱歌,一直玩到次日凌晨。董某以时间太晚,李某回学校不方便为由,带李某到某宾馆住宿。天真的李某认为校长处处为自己考虑,便满怀感激的跟随董某到了宾馆。在宾馆房间内,董某对李某欲行不轨,遭到李某拒绝。恼羞成怒的董某威胁李某“自己想得到的东西没有弄不到手”,随后不顾李某的反抗强行将李某奸污。事发后,李某到公安机关报案。接报后,公安人员将董某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以暴力手段强行为女子发生性行为,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将对此案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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