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4:0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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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杨金龙 赵士梅) 为了赚钱,三位90后小青年动起了带小姐的歪脑筋,他们先是以包夜嫖娼为由,将卖淫女带出,又威胁强迫卖淫女跟其到外地卖淫。近日,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一起强迫卖淫案,判处被告人武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不等。
  2008年8月12日,被告人武某、蒋某、李某在李某家中,商定到滁州市带卖淫女去外地卖淫赚钱。次日,三人来到滁州市入住商城旅社。14日晚,武某在火车站广场预约租用一辆出租车,当夜12时左右来到滁州市来安路一美容院,以包夜嫖娼为由,将该店卖淫女孙某带至商城旅社。武某让蒋某、李某到房间内跟孙某讲带其到外地卖淫,并称如孙某不愿意就对其殴打。蒋某、李某到房间后使用言语威胁并殴打孙某,逼迫孙某到外地卖淫。15日凌晨2时左右,武某伙同蒋某、李某强行将孙某带出旅社,推、拉上事先租好出租车。孙某在车上大声呼救,被警方巡逻人员解救。武某、蒋某、李某也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武某、蒋某、李某强迫他人卖淫,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已经构成强迫卖淫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未遂、犯罪年龄及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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