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0:5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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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华毅 王迪) 在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白土乡有一伙村民,他们长期肆意欺凌乡邻,甚至公开毁林夺木、袭击警察……1月20日,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涉农村黑恶势力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依法以犯滥伐林木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项罪名判处蓝保秀、韦保活等22名被告人7年零6个月至1年零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000至2000元不等罚金。
  2007年5月中旬,被告人韦明海、蓝保秀等人向加旁屯村民宣传:加旁屯与立新屯交界的“江太则”水库坡上约50亩树林的土地属加旁屯所有,要求村民到该林地砍树,以“要”回该土地,不参与者不分得相应利益。同月19日、20日,被告人韦明海、蓝保秀等22名被告及其他村民携带工具到“江太则”水库坡上砍树,经现场勘查,采伐面积10.5亩,经鉴定,采伐迹地内采伐林木1936株,采伐立木蓄积量53.0715立方米。
  2007年5月19日,立新屯村民、白土乡干部先后到砍伐现场对加旁屯村民进行劝阻,受到被告人及同伙的持刀威胁。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民警接到指令后赶来制止加旁屯村民砍树和把砍伐的木材运走,被告及加旁屯村民不听劝阻,反而持刀锯将民警打伤。
  2007年5月20日,金城江区政府组织临时工作队来到“江太则”水库边制止加旁屯村民砍树,当公安人员及工作队员上山制止砍树并到砍树现场摄像、拍照取证时,韦明海等十四名被告持木棍、刀具冲向公安人员,公安人员有多人被飞石或凶器打伤。
  2008年3月26日,公安人员在对被告人蓝保秀、韦保活住宅依法搜查时,在蓝保秀住宅内缴获双管砂枪、气枪各一支、单管长砂枪二支;在韦保活住宅内缴获长、短单管砂枪各一支,自制火枪配件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蓝保秀、韦保活、韦明海等22名被告人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即在有争议的林地内砍伐树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滥伐林木罪;韦明海、莫炳六、韦保活等十一名被告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妨害公务罪;蓝保秀、韦保活二被告人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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