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0:5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98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曹静) 49岁的施某家住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她在北京市旧车交易市场内,以有偿出借其本人身份证,为外地人在京购买北京市牌证的机动车办理相关手续。其因以不交过户费不给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为由,强迫收取100余名被害人12万余元,施某被检察机关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今天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07年间,施某在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北京市旧车交易市场内,以有偿出借其本人身份证,为外地人在京购买北京市牌证的机动车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2006年8月后,施某利用北京市出台的《关于机动车实行实名制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在被害人要求与其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时,以不交转户费不给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为由,强迫收取100余名被害人的12万余元。此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要挟手段,勒索公民财物,数额巨大,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被告人施某的在公安机关的供述,部分被害人的陈述,施某所雇人员及交易大厅工作人员的证言,用以证明施某的犯罪事实。
  对此,施某在庭上辩称:2008年8月24日,报纸登机动车实行实名制时,很多人不断打电话找自己要求过户。自己不知道要多少钱,但办手续就得要手续费,他们都愿意给自己钱,300、200、500、1000元的都有,还有不收钱的。从始至终自己没有要挟人,自己挣的是辛苦钱。也巴不得他们把车过走,有些车主不交养路费、逃逸等,都是我本人垫付的钱,我挺委屈的,我垫付过好多钱。要是没有这个实名制,也没有这个事。
  施某的辩护人认为:施某身上所背车辆最多时达到3000多辆,其不可能在短短的3个月内把3000多人的车都过户。因此市场上就有了需求,交费的施某优先办理是很正常的方式,不存在不情愿的情况。施某只是协助办理手续,并没有威胁他们,所以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控辩双方针锋相对,各执一词。审判长最后宣布休庭,延期审理此案。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