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5:0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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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丁恩友 臧华民) 离婚当事人彭某打电话找律师谢某代理,却拨错了号码打通了被告人陈某的电话,接错电话的陈某遂起歹念,将错就错,冒充律师谢某骗取了彭某3000元。近日,陈某被汉寿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宣判后,陈某当庭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2009年1月10日9时许,彭某因离婚事宜委托朋友韩某找律师代理诉讼,韩某将汉寿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某的手机号码告诉了彭某。彭某在打电话联系谢某时,却误打了陈某的电话。陈某在电话里得知彭某打电话的意图后,称自己就是律师谢某,并与彭某约在汉寿龙阳镇一宾馆房间见面,陈某许诺为彭某代理离婚诉讼,彭某当场交给陈某3000元。
  案发后,汉寿公安局将3000元赃款追回并发还给了彭某。
  汉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冒充他人、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本案损失已挽回,且案发后被告人自愿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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