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杨克元) 以承包工程转让或工程合作为骗局,采取伪造合同的手段,从他人处骗得现金9.88万元的中年男子成平,今天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作出有期徒刑4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李先生9.88万元的一审判决。 重庆市忠县男子成平,曾因盗窃被收容劳动教养1年。2008年初夏,成平自称与浙江中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有建筑工程合同,现因资金紧张,想转包给他人。李先生见有生意可做,便意欲承包。2008年6月,成平拿着其与“浙江中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闵行区莲花南路一建筑工程的《清包合同》向李先生展示,李先生信以为真。见火候已到,成平便张口索要转承包定金,李先生没有二话,向成平奉上l.88万元。 成平捞到不义之财后,胃口顿时涨大。一个月之后,他又拿着与“上海建工第五建筑4.1标”签订的闵行区莘沥路一建筑工程的《双包合同》在李先生面前炫耀,“一起干如何?!”李先生早就信任成平,满口答应。这时,成平便以支付工程质保金等前期费用为借口向李先生要钱。于是,李先生再次向成平奉上8万元。经查,成平所持的两份合同均系伪造。 “交”了钱的李先生等了好久,不见工程开工的消息,心生疑惑,却再也见不到成平此人。2008年12与19日,在一偏僻的酒店中,李先生终于找到成平,便立即其扭送至当地派出所。 法院认为,被告人成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9.8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
240331
中国法院网讯(杨克元) 以承包工程转让或工程合作为骗局,采取伪造合同的手段,从他人处骗得现金9.88万元的中年男子成平,今天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作出有期徒刑4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李先生9.88万元的一审判决。
重庆市忠县男子成平,曾因盗窃被收容劳动教养1年。2008年初夏,成平自称与浙江中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有建筑工程合同,现因资金紧张,想转包给他人。李先生见有生意可做,便意欲承包。2008年6月,成平拿着其与“浙江中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闵行区莲花南路一建筑工程的《清包合同》向李先生展示,李先生信以为真。见火候已到,成平便张口索要转承包定金,李先生没有二话,向成平奉上l.88万元。
成平捞到不义之财后,胃口顿时涨大。一个月之后,他又拿着与“上海建工第五建筑4.1标”签订的闵行区莘沥路一建筑工程的《双包合同》在李先生面前炫耀,“一起干如何?!”李先生早就信任成平,满口答应。这时,成平便以支付工程质保金等前期费用为借口向李先生要钱。于是,李先生再次向成平奉上8万元。经查,成平所持的两份合同均系伪造。
“交”了钱的李先生等了好久,不见工程开工的消息,心生疑惑,却再也见不到成平此人。2008年12与19日,在一偏僻的酒店中,李先生终于找到成平,便立即其扭送至当地派出所。
法院认为,被告人成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9.8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