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5:1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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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董宣) 一男子谎称年薪40万屡次骗财骗色,经过审理,8月2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将公开宣判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姜某因看牙结识被害人孟某,交往中,姜某自称是民航总局开飞机的。2006年10月11日晚上,姜某给孟某打电话称有飞行任务,但房子需交房款,向孟某先借19300元。2006年10月12日,孟给姜某的建行内打入19300元。10月14日,姜某称有朋友需要其操办丧事,要求借款4万元,10月15日,孟打款4万元至姜某另一个账户。10月25日,姜某让李某给孟打电话,谎称在杭州到上海的高速路上出了车祸,向孟借款7万元。2007年1月份,姜某称想到深圳找朋友拿钱,但没有路费,要求借款1万元,后孟给了姜某4000元。姜某先后四次骗取被害人孟某,共计人民币13.33万元。
  2009年1月8日,姜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害人史某,后二人开始交往,姜某在京广中心内的香港建设公司工作,年薪40万元。1月11日,姜某称有个朋友要做生意,急需资金70万元,并称自己的卡只能在周一到周五之间使用。当日15时许二人来到东城区和平里七区36号楼建设银行内,史某从其银行卡内取出人民币2.2万元交与姜某。1月12日后姜某以各种理由推托还钱一事,后于1月15日关机。1月16日,史某到京广中心内的香港建设公司查找姜某,对方称其公司没有叫姜某的人,史某发觉被骗遂报案。
  2009年2月24日23时许,被告人姜某在朝阳区吉庆里小区蓝筹名座一层上岛咖啡厅内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权利,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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