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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吴挺笑) 9月10日,被告人金某因利用担任网络公司交易员的身份,盗取客户账号内的交易币,被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期间,被告人金某利用在金华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游戏账号交易员的工作之便,获取了5173网站客户的注册账号及身份信息,而后用客户的身份证号码凑出被害人黄某、许某等人的账号密码,窃取被害人账号内的5173交易币共计2938.54个(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938.54元),用于购买点卡充值个人游戏账户。 2008年2月19日,被告人金某被所在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员工扭送至西关派出所。 婺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金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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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吴挺笑) 9月10日,被告人金某因利用担任网络公司交易员的身份,盗取客户账号内的交易币,被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期间,被告人金某利用在金华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游戏账号交易员的工作之便,获取了5173网站客户的注册账号及身份信息,而后用客户的身份证号码凑出被害人黄某、许某等人的账号密码,窃取被害人账号内的5173交易币共计2938.54个(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938.54元),用于购买点卡充值个人游戏账户。
2008年2月19日,被告人金某被所在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员工扭送至西关派出所。
婺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金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