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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4-2-24 00: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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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2002-8-28 0:0
发文单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 号:粤高法[2002]120号
发布日期:2002-8-28
执行日期:2002-8-28
全省各级人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省法院党组的安排,全省各级法院将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一次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现将本院《关于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在开展活动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二OO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法院执行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方案》,巩固全省法院执行队伍自今年5月执行工作会议以来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执行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职业化执行队伍,根据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法院实际,现就全省法院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的主要任务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搞好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执行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全面提高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集中解决执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整顿执行秩序,改进执行作风,优化执行队伍。
二、教育整顿专项活动解决的主要问题
按照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法院执行队伍的实际情况,这次教育整顿专项活动集中解决如下九个问题:
(一)宗旨意识淡薄,理想、信念动摇,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问题;
(二)滥用执行权,违法违纪问题;
(三)精神懈怠,不思进取,敷衍塞责,消极执行,畏难厌战问题;
(四)作风粗暴,态度蛮横,方法简单,激化矛盾,引发事端问题;
(五)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抗监督,不服管理,我行我素问题;
(六)领导班子原则性不强,软弱涣散,自律不严,作风不正问题。
(七)在办案中是否索取、接受当事人吃请和财物,借用当事人车辆,谋取其他好处,是否为介绍案件或为当事人推荐代理人。
(八)执行干警不遵守审判纪律,泄露审判秘密以及不遵守考勤、请假制度,迟到早退,缺乏组织纪律性等问题。
(九)本人购买小汽车,离开法院宿舍另建、另买住房是否向组织写出书面报告,说明资金来源,接受组织、群众监督的问题。
三、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的方法步骤
这项活动从九月份开始到十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具体安排的时间由各中院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安排:
(一)第一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学习文件,提高认识。
省法院教育整顿办公室在今年8月底召开各中级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和执行局(庭)长参加的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座谈会(一天),传达最近在成都召开的全国法院执行队伍建设会议精神和最高法院关于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的方案,部署这次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的有关具体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在这次执行队伍专项教育整顿中,各级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庭)长要亲自动员,充分发动大家积极投入这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学习内容除按省法院原规定的学习文件外,重点学习沈德咏副院长在成都会议上的讲话和阅读这次会议印发的执行干警违法违纪典型(10个)。通过学习,进一步领会这次专项教育整顿的意义,达到提高认识,自觉、积极地投入教育整顿的目的。同时,各级法院要联系近年来我省执行队伍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深入讨论,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和自律意识。
(二)第二阶段的任务和要求:查摆问题。
1、各级法院要把查摆问题作为这次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的重点,认真针对上列九个问题进行查摆,每个执行干警均要写出书面材料,主管院长和执行局(庭)长要对书面材料认真审阅,上级法院要组织抽查;
2、听取当地人大、政协和本院廉政监督员的意见;
3、召开有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参加的会议,听取他们对执行工作的意见。
(三)建章立制。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开座谈会收集到的问题,进行认真归纳总结,提出整改的措施和方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原则上是缺什么制度就制订什么制度。
要重点检查各地法院贯彻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所确定的几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1、执行分权改革落实情况;2、选定委托评估、拍卖机构情况;3、执行款物管理情况;4、超期限执行案件的清理情况。
上述几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基层法院要结合此次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写成书面材料上报所属中院,由中院汇总后上报省法院。
四、搞好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的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抓好这次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的重要性。省法院已经成立了副院长李琦任组长,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宏斌,院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组长林梦春为副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由省法院执行庭庭长杨贤才、监察室主任陈小清、政治部地方干部处处长邓忠组成的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工作办公室。各中院、基层法院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亲自抓,执行机构和政工部门、纪检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参与,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
(二)各中院要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定教育整顿的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和切实可行的措施。特别是前一段时间出现问题比较突出的法院更要通过这次专项活动,建立健全各项执行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三)各中院要切实加强指导和检查,要组成教育整顿指导小组深入基层进行具体指导、分类指导,及时解决基层法院在教育整顿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教育整顿活动顺利、健康开展。
(四)各基层法院在教育整顿专项活动中,要力戒形式主义、教条主义,要有针对性,防止无的放矢;要掌握好政策界限,坚持重在教育、重在改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少数不适合执行工作的人员要采取组织措施坚决调离;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要统筹兼顾,做到教育整顿和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不要因教育整顿专项活动而影响执行案件的工作进度。为了保证此次教育整顿专项活动正常进行,原则上限于内部运作,严格控制对外宣传报道,但可加强正面宣传报道。
(六)各中院要把所属基层法院查摆问题和建章立制的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上报,并由中院将本地区两级法院开展活动的情况汇总后于9月底前书面报告省法院。省法院将在9月底安排专人对部分法院开展专项活动的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七)根据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要对全国法院执行人员进行一次综合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执行人员,停职培训一个月,由省法院统一组织第二次考试,考试仍不及格的,调离执行工作岗位。省法院将对教育整顿活动的情况和执行人员考试情况给予通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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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2002-8-28 0:0
发文单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 号:粤高法[2002]120号
发布日期:2002-8-28
执行日期:2002-8-28
全省各级人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省法院党组的安排,全省各级法院将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一次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现将本院《关于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在开展活动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二OO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法院执行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方案》,巩固全省法院执行队伍自今年5月执行工作会议以来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执行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职业化执行队伍,根据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法院实际,现就全省法院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的主要任务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搞好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执行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全面提高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集中解决执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整顿执行秩序,改进执行作风,优化执行队伍。
二、教育整顿专项活动解决的主要问题
按照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法院执行队伍的实际情况,这次教育整顿专项活动集中解决如下九个问题:
(一)宗旨意识淡薄,理想、信念动摇,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问题;
(二)滥用执行权,违法违纪问题;
(三)精神懈怠,不思进取,敷衍塞责,消极执行,畏难厌战问题;
(四)作风粗暴,态度蛮横,方法简单,激化矛盾,引发事端问题;
(五)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抗监督,不服管理,我行我素问题;
(六)领导班子原则性不强,软弱涣散,自律不严,作风不正问题。
(七)在办案中是否索取、接受当事人吃请和财物,借用当事人车辆,谋取其他好处,是否为介绍案件或为当事人推荐代理人。
(八)执行干警不遵守审判纪律,泄露审判秘密以及不遵守考勤、请假制度,迟到早退,缺乏组织纪律性等问题。
(九)本人购买小汽车,离开法院宿舍另建、另买住房是否向组织写出书面报告,说明资金来源,接受组织、群众监督的问题。
三、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的方法步骤
这项活动从九月份开始到十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具体安排的时间由各中院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安排:
(一)第一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学习文件,提高认识。
省法院教育整顿办公室在今年8月底召开各中级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和执行局(庭)长参加的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座谈会(一天),传达最近在成都召开的全国法院执行队伍建设会议精神和最高法院关于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的方案,部署这次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的有关具体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在这次执行队伍专项教育整顿中,各级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庭)长要亲自动员,充分发动大家积极投入这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学习内容除按省法院原规定的学习文件外,重点学习沈德咏副院长在成都会议上的讲话和阅读这次会议印发的执行干警违法违纪典型(10个)。通过学习,进一步领会这次专项教育整顿的意义,达到提高认识,自觉、积极地投入教育整顿的目的。同时,各级法院要联系近年来我省执行队伍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深入讨论,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和自律意识。
(二)第二阶段的任务和要求:查摆问题。
1、各级法院要把查摆问题作为这次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的重点,认真针对上列九个问题进行查摆,每个执行干警均要写出书面材料,主管院长和执行局(庭)长要对书面材料认真审阅,上级法院要组织抽查;
2、听取当地人大、政协和本院廉政监督员的意见;
3、召开有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参加的会议,听取他们对执行工作的意见。
(三)建章立制。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开座谈会收集到的问题,进行认真归纳总结,提出整改的措施和方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原则上是缺什么制度就制订什么制度。
要重点检查各地法院贯彻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所确定的几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1、执行分权改革落实情况;2、选定委托评估、拍卖机构情况;3、执行款物管理情况;4、超期限执行案件的清理情况。
上述几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基层法院要结合此次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写成书面材料上报所属中院,由中院汇总后上报省法院。
四、搞好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的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抓好这次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的重要性。省法院已经成立了副院长李琦任组长,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宏斌,院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组长林梦春为副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由省法院执行庭庭长杨贤才、监察室主任陈小清、政治部地方干部处处长邓忠组成的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工作办公室。各中院、基层法院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亲自抓,执行机构和政工部门、纪检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参与,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
(二)各中院要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定教育整顿的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和切实可行的措施。特别是前一段时间出现问题比较突出的法院更要通过这次专项活动,建立健全各项执行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三)各中院要切实加强指导和检查,要组成教育整顿指导小组深入基层进行具体指导、分类指导,及时解决基层法院在教育整顿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教育整顿活动顺利、健康开展。
(四)各基层法院在教育整顿专项活动中,要力戒形式主义、教条主义,要有针对性,防止无的放矢;要掌握好政策界限,坚持重在教育、重在改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少数不适合执行工作的人员要采取组织措施坚决调离;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要统筹兼顾,做到教育整顿和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不要因教育整顿专项活动而影响执行案件的工作进度。为了保证此次教育整顿专项活动正常进行,原则上限于内部运作,严格控制对外宣传报道,但可加强正面宣传报道。
(六)各中院要把所属基层法院查摆问题和建章立制的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上报,并由中院将本地区两级法院开展活动的情况汇总后于9月底前书面报告省法院。省法院将在9月底安排专人对部分法院开展专项活动的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七)根据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要对全国法院执行人员进行一次综合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执行人员,停职培训一个月,由省法院统一组织第二次考试,考试仍不及格的,调离执行工作岗位。省法院将对教育整顿活动的情况和执行人员考试情况给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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