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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三十二条
2014-9-24 22:45:23
[db:作者]
法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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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物权保护争讼程序的规定。
●立法背景
物权受到侵害,就需有救济途径,就要规定争讼程序的种类:
●条文解读
物权受到侵害,物权人有权选择和解、调解、仲裁、诉讼途径救济。和解是当事人之间私了。调解是通过第三人调停解决纠纷。仲裁是当事人协议选择仲裁机构,由仲裁庭裁决解决争端。诉讼包括民事、行政、刑事三大诉讼,物权保护的诉讼主要指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规定
和解、调解的规定散见于许多单行法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仲裁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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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物权保护争讼程序的规定。
●立法背景
物权受到侵害,就需有救济途径,就要规定争讼程序的种类:
●条文解读
物权受到侵害,物权人有权选择和解、调解、仲裁、诉讼途径救济。和解是当事人之间私了。调解是通过第三人调停解决纠纷。仲裁是当事人协议选择仲裁机构,由仲裁庭裁决解决争端。诉讼包括民事、行政、刑事三大诉讼,物权保护的诉讼主要指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规定
和解、调解的规定散见于许多单行法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仲裁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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