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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释义:第90条
2014-9-24 21:11:28
[db:作者]
法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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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条 【借贷之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关联法规
《合同法》第196-211条《司法部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1-127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裁决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认企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有关保证合同效力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协议纠纷诉讼主体资格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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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条 【借贷之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关联法规
《合同法》第196-211条《司法部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1-127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裁决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认企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有关保证合同效力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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