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9-4 17:29:5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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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城管败诉是一出法治大戏
   
     
    春节摆个摊,遇上城管赶逼,小贩王山(化名)骑着小三轮撞树侧翻而跌倒受伤。城管见状扬长而去,事后还回来扣押地摊。事后王山将天河城管告上法庭。此案一审,城管被认定部分行为违法,赔偿2.7万元,城管不服上诉。昨日,记者获悉,广州中院二审,认为城管严重违法,并指出城管见死不救有违社会公德。(8月26日《新快报》)
    常人眼里,小贩是弱者,城管是强者,二者犹如“猫和老鼠”的关系,经常上演驱逐追赶大战,城管如猛虎下山,掀车揭盖,好不威风;小贩则“抱头鼠窜”,弃碗丢盆,狼狈不堪。
    公众心中,法官就是主持公道的“娘舅”、“判官”,是非对错、家短里长,法官都要居中拍板,给个说法。而从法治文明角度,法官本是法律的代言人,社会正义的守护神,给老百姓主持公道、给个说法,再正常不过。
    当野蛮执法的城管遇上文明司法的法官,一出“民告官”的法治文明大戏便精彩上演。
    城管依据地方法规执法,本也有章可循,却超越法定授权,凶猛赶逼已然躲避且未有抵抗的小贩,致使小贩骑车撞树摔伤,违法执法,此是一错;而在小贩跌倒摔伤后,嬉笑扬长而去,见死不救,此是二错;回头还违规扣押小贩地摊,逼人太甚,此是三错。
    城管执法一错再错,欺人太甚,野蛮霸道之风展露无遗。小贩忍无可忍,愤而将城管告上法庭,对簿公堂,依法维权,寻求司法正义,希图公正的法官还其公道。
    公堂之上,小贩与城管、百姓与官衙平起平坐,再无地位高下、职业贵贱之分,胜负未定,自由、平等、正义的法治理念已然取得开门红。尽管城管方竭力辩解自己无过错,法院一审仍然判定城管部分违法,并需向小贩赔偿损失。城管不服上诉,二审法官更是严格依法裁判,终审判定城管严重违法。
    至此,一出小贩“犯上”怒告城管的大戏胜利落幕,这是“民告官”的胜利,而“官官”不但没有“相护”,官还输得“很惨”,更是现代民主法治精神的胜利。
    精彩大戏从来不乏精彩花絮。二审最初的承办法官回忆起当初其就在现场,且亲眼目睹了城管追赶小贩的一幕,为避免“先入为主”,有失中立,遂依法自动申请回避,这凸显了法官居中裁判的角色立场,而这正是公正裁判的程序正义所在。
    野蛮执法,欺负小贩,如此城管执法损害了执法形象,更给“名声不佳”的城管抹了黑。这样无视法律、人权的城管,就该由代表法律正义的法官来管管。而二审法官判词:“城管执法不得超越法定的授权,更不得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为达到执法目的而损害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不符合依法行政、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其本身的危害性更大。”不乏法治精神的亮光,人文关怀是一切执法行为的不二法则,因为人之所以为人,从来都是目的,而非手段。
    法律是社会行为的准则,是良好社会秩序的依归,而法官依法公正裁判,则为人们指引了正确的行为方向。小贩告城管胜诉,让民生权益扬眉吐气,让野蛮执法回归权力的铁笼,说明法治社会一切均应严格依法而为,任何脱离法治轨道的行为,都将走不通。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s/2014-08-26/030830742070.shtml?qq-pf-to=pcqq.c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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