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4-9 23:55:4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688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导语:司考国际私法案例:IBM计算机商标侵权案。2012年司法考试已经进入最后的复习阶段,各位考生要加油啊,小编在此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各科的案例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案例
      IBM计算机商标是美国国际商业机器公司于1980年向我国商标局注册的有效商标,依法享有该商标的专有权。1988年9月22日,美国国际商业机器公司代理人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要求处理深圳宝华等10个企业非法生产、组装,销售冒牌IBM计算机的侵权行为。
      (二)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及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如何处理?
      (三)解题思路及基础知识
      本案涉及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是指个人或单位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传统的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特征。随着国际经济技术交流的大规模发展,已使知识产权逐步突破了传统的地域性,而各国有关知识产权的立法规定不同,虽然缔结了一些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但并没有消除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在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上有以下几种观点:
    ①采用原始国法律说
    ②采用被请求保护国法律说
    ③采用行为地法律说
    ④采用综合适用法律说
       如果有关国家参加了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也必须受条约的约束,承担条约义【法艺花园】务。本案属于国际商标保护,被请求保护的国家是我国,侵犯商标侵的行为地也在我国,故应适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外国人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其专用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商标法》第40条规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可以并处罚款以外,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商标法实施细则》(1988年1月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第43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以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得侵权所得利润2倍以下的罚款。1995年4月23日第三次修订的《商标法实施细则》加大于处罚力度,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百分之五十以下或侵权所得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据此法院判决侵权企业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四)参考答案
      1.应责令侵权企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按销售总额的15%——20%处以罚款,这些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3.赔偿IBM公司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遭到的损失。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