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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9 23:55:1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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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司法考试:怎么认识论述题?2012年司法考试备战已经关键阶段,为了各位考友能够更好地复习应战,小编特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一、认识论述题的基本命题三大规律
      1.理论性考察法条、制度后的基本法理。
      2.现实性和当年的热点问题、现实问题相关联。
      很可能与当年的法律的意识形态或者重要的法制建设的大政方针联系起来。
      比如,2005年卷四第八题,当年有一个重要背景,即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二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简称“二五纲要”),纲要旗帜鲜明的提出要建立有自己特色的案件统一指导制度。题目体现的就是这个背景。
      (2005年卷四第八题)英美法系国家实行判例法制度,法官的判决本身具有立法的意义,并对以后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我国主要以成文法律及司法解释作为审判案件的依据,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通过公布案例指导审判实践。请围绕“判例、案例与司法解释”谈谈你的看法。
      再如,2009年是建国60周年,考察了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三个至上”对法治传统现代化的影响。
      (2009年卷四第一题):新中国成立后60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国法的现代化以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为建设目标,历经曲折考验,取得巨大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和观念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总结凝练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地指引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并推向深入,形成了以“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精神实质和根本原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问题:请结合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程,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的认识。
      今年建党90周年,党的领导本身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也是“三个统一”的组成部分,“党的事业至上”也是“三个至上”的核心要素。
      3.开放性没有特别标准与完整的答案。应允许考生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去阐述、分析,而不是只有一个思路。
      二、从形式上认识论述题
      (一)简答题两个要求:要求答案比较准确;要求答案比较全面,不能有要点的遗漏。
      特别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要求比较准确:必须要按照官方固定的讲法来回答。这种准确不仅仅表现在一个部门、一个微观的层面,宏观的层面也要准确。(准确是指:有专门固定顺序的表达的概念必须准确)
      (2)要求比较全面:要求表述不能遗漏要点。
      (2007年卷四第一题)简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并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的基本内涵。
      (二)现象评价题例如,(2003年卷四第八题)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鼓励市民偷拍偷录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现象,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者予以奖励。实行的结果是虽然遏制了违法现象,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要求考生运用法学知识就此进行论述。
      (三)观点比较型题此种题目不是给一个简单的现象,让你自己去自由的评论,而是已经给考生设立了两种立场。所以命题人要求在这两种观点里或者这两种大的立场里选一个,即考生认为哪种有道理就对其加以论述。
      例如,(2010年卷四第七题)要求考生对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做法等问题谈谈自己的意见。观点比较型题与现象评价题相比较为次之。法律||教育网
      (四)问题解决型题此种题目既不是给一个宏观的社会现象,也不是给一个具体的观点进行比较,题目中往往是有具体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在这几个环节中出现一些问题,要求考生对于现象中出现的每一个问题加以解决。
      比如:2004年卷四第七题邻居纠纷引起的争议,一方打麻将干扰邻居休息,后二人发生冲突。要求考生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阐述问题解决的途径和受害公民维护自己权益的方法。
      再比如,2008年卷四第七题材料:
      案例一:2005年9月15日,B市的家庭主妇张某在家中利用计算机ADSL拨号上网,以E话通的方式,使用视频与多人共同进行“裸聊”被公安机关查获。对于本案,B市S区检察院以聚众淫乱罪向S区法院提起公诉,后又撤回起诉。
      案例二: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Z省L县的无业女子方某在网上从事有偿“裸聊”,“裸聊”对象遍及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电脑上查获的聊天记录就有300多人,网上银行汇款记录1000余次,获利2.4万元。对于本案,Z省L县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起诉,L县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关于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在司法机关处理过程中,对于张某和方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存在以下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定传播淫秽物品罪(张某)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方某);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定聚众淫乱罪;第三种意见认为“裸聊”不构成犯罪。
      问题1:
      以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为例,从法理学的角度阐述法律对个人自由干预的正当性及其限度
      问题2: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评述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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