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32:4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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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的代办员利用有“瑕疵”的存单,将储户的存款挥霍一空,银行不认账,法院判决银行买单。昨日,近40名村民敲锣打鼓,为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送来锦旗,盛赞法官帮他们从银行手里讨回血汗钱。
  2006年,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40多名村民先后将各自数年的积蓄存到召陵区某银行代办员张安平处。但张安平并没将这笔钱交入银行账户,而是用于自己消费和高息放贷。张安平于2007年5月被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送往监狱服刑。张安平“东窗事发”后,40多名村民多次索钱无门,遂拿着当初张安平开具的银行存单要求该行兑付这批存款。该行以“存单没有加盖银行公章,纯属张安平的一纸白条”为由拒绝兑付,村民遂将该行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张安平任该行代办员期间收取储户存款,其行为应认定为职务行为。张安平收取储户的款项后自己挪作他用,这属于银行内部管理问题,银行应对张安平的行为承担责任,据此判决该行承担兑付责任。银行不服提出上诉。
  漯河市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实体处理并无不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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