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30:5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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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网消息(蒋娅) 近日,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相信祖坟风水迷信而将他人致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受害人赵强要求赔偿3000元医疗费用的诉讼请求被依法予以支持。 原告赵强系民权县龙塘级某小学校长,1999年该小学垒院墙时,其东墙恰需从被告胡学明家祖坟地(共三三座坟墓)中穿过。学校为了美观又不隔开胡家坟墓,便将院墙向内凹过其中一座而垒建。然而事有凑巧,自此以后,胡学明家中却接连祸事不断。2002年3月的一天,胡学明无意间听到别人谈论其家中诸不幸皆因其祖坟处学校院墙凹过建立破了风水所致时,近三年来的幕幕不幸之事。已故亲人的旧影立刻浮现在眼前,认为“果真如此”便信以为真,痛定思痛越想越气,一气之下便手持抓钩,将坟墓处学校院墙拉倒,仍不解气又将教室玻璃砸碎多处。校长赵强见状前来劝阻,却不料被胡学明迎头一砖砸在头部,花去医疗费用3000余元。事后经派出所出面调解,胡却分文不付。无奈,赵强一纸诉状告至法庭,要求胡学明赔付其所花费的医疗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学明因信风水迷信而去学校闹事,将前来劝阻的该校校长赵强砸伤,致使赵强花去医疗费用3000余元,对此,胡学明应负全部赔偿责任。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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