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30:0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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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文/范静 图/李钦鹏) 湖北少女小兰伪造北京颐源居阳光健身俱乐部消费券,向部分俱乐部会员出售伪造的消费券骗取3万余元。7月2日下午,18岁的湖北少女小兰(化名)因涉嫌诈骗罪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审。
  开庭前,小兰的母亲很早便来到法庭门口。14时许,小兰被法警带上法庭。看到好久未见的女儿,小兰的母亲忍不住痛哭起来。
  检方指控,2006年12月以来,被告人小兰伙同刘谷青(另案处理),伪造北京颐源居阳光健身俱乐部消费券,向部分会员出售伪造的消费券骗取钱财。其中,向被害人文女士等10余名被害人和被害单位出售伪造的消费券1000余张。综上,被告人小兰共骗取人民币33640元。
  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小兰当庭表示认罪。法庭上,被告人小兰称,2006年8月份,她因在中关村家乐福打工时认识了年长她8岁的刘谷青并与其交往。同年10月间,她辞职到了北京颐源居健身俱乐部当前台接待员。在和刘谷青的一次聊天时,她告诉刘谷青说自己正在俱乐部做更换消费券的工作。于是,刘便让她从公司里拿张券去印刷卖钱。“我一开始没给他,但怕他和我分手,我就从俱乐部拿了了”,小兰在法庭上委屈的说道。
  据刘谷青交待,他把从小兰那儿拿来的真票拿到中关村的一家印刷品公司印制了一万张假票,并找人做了一枚假章,将假票盖章后向颐源居的会员出售。平时,小兰由负责联系颐源居的客人,如果有人想买,就让小兰记下买票人的联系方式,再由他去联系客人,等客人拿票去消费时由小兰接待,这样别人就不会发现了。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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