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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优秀的大学生在毕业之际,遭遇校内违章车辆的撞击,造成终身残疾。10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对这起人身伤害案作出宣判,湖北工学院被判赔偿受害人周云松108万元。 1996年6月26日,湖北工学院应届毕业生周云松在校内办理毕业事宜的路上,遭遇到本校一辆大修尚未完结的不合格车辆的撞击,造成严重的脑外伤和精神障碍等后遗症。1999年,周云松就此事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00年9月一审判学院赔偿周80万元,校方不服上诉。等发回重审后,武汉市洪山区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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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优秀的大学生在毕业之际,遭遇校内违章车辆的撞击,造成终身残疾。10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对这起人身伤害案作出宣判,湖北工学院被判赔偿受害人周云松108万元。
1996年6月26日,湖北工学院应届毕业生周云松在校内办理毕业事宜的路上,遭遇到本校一辆大修尚未完结的不合格车辆的撞击,造成严重的脑外伤和精神障碍等后遗症。1999年,周云松就此事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00年9月一审判学院赔偿周80万元,校方不服上诉。等发回重审后,武汉市洪山区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