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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余志刚 韦江卫) 8月21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报复伤害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黄蛮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2007年11月1日,金城江区中山社区居民黄蛮(16周岁)闻讯朋友阿文(14周岁)在河池市金城江区铁路立交桥附近被人殴打,便认为自家“兄弟”挨打,自己当“大哥”的有责任去帮忙出气。于是在次日凌晨3时许便纠集阿文、阿诚(15周岁)各拿一把砍刀往立交桥方向寻找殴打阿文的人报复。当三人走到立交桥下,遇到被害人容远等人,阿文便指容远等人说就是他们打我。三人便持刀冲向容远等人。容远跑至佳用超市前人行道时被追上,三人用砍刀朝抱头蹲在地上的容远头上及身上乱砍,后逃离现场。容远被砍伤头部及双手,当晚被送到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经河池市一品司法鉴定所鉴定,容远的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后,黄蛮及家人赔偿容远的全部经济损失共计13823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蛮犯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黄蛮犯罪时年龄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处罚。案后,被告人黄蛮认罪态度较好,并已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作出如上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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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余志刚 韦江卫) 8月21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报复伤害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黄蛮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2007年11月1日,金城江区中山社区居民黄蛮(16周岁)闻讯朋友阿文(14周岁)在河池市金城江区铁路立交桥附近被人殴打,便认为自家“兄弟”挨打,自己当“大哥”的有责任去帮忙出气。于是在次日凌晨3时许便纠集阿文、阿诚(15周岁)各拿一把砍刀往立交桥方向寻找殴打阿文的人报复。当三人走到立交桥下,遇到被害人容远等人,阿文便指容远等人说就是他们打我。三人便持刀冲向容远等人。容远跑至佳用超市前人行道时被追上,三人用砍刀朝抱头蹲在地上的容远头上及身上乱砍,后逃离现场。容远被砍伤头部及双手,当晚被送到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经河池市一品司法鉴定所鉴定,容远的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后,黄蛮及家人赔偿容远的全部经济损失共计13823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蛮犯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黄蛮犯罪时年龄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处罚。案后,被告人黄蛮认罪态度较好,并已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作出如上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