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6:4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65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赵怀锐) 身为协警员,因与其他干警产生矛盾,竟然火烧户籍室,结果触犯法律被判刑罚。近日,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徐宝龙有期徒刑三年。
  肥城市某派出所协警员徐宝龙,因与该所一户籍民警产生矛盾,心生怨恨。为泄私愤,2008年3月12日,徐宝龙让他人购置了罐装红色喷漆及瓶装稀料。次日凌晨1时许,徐宝龙伙同他人翻墙进入派出所办公楼内,利用其熟悉环境的便利,指使他人在二楼拉下电闸后,先将户籍室的门捅开,并用红色喷漆在大厅北、西两面墙,户籍室门口、走廊墙壁及窗户上喷写了大量针对某民警的侮辱性文字,后到户籍室将稀料倒在某民警办公桌上、抽屉内,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后逃离现场。后被值班民警及时发现将火扑灭。被毁坏物品经物价部门鉴定价值920元。
  肥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宝龙之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