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6:1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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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肖国良) 日前,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财产纠纷案件,依法驳回了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今年80有余,且向来迷信,害怕火葬,因此想方设法在附近农村给自己找了一块“风水宝地”,以备自己在阴间享用。张某自知来日不多,惟恐一朝西去自己的肉身被火化,因此她想提前为自己办一个已经死亡的证明。为了让自己死后不被火葬,张某在自己一日三餐能吃能喝、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就四处打探“能人”,想让其给自己办个已火葬的证明。此事让号称“酒仙”、每天三醉而得名的王某知道后,自认为发财的机会到了。于是,主动找到张某。经王某的一番高谈阔论、信誓旦旦的保证之后。张某庆幸自己遇到了“能人”。遂将好烟两条,好酒两瓶,外加1200元的现金,交给王某作疏通关系之用。此后,张某每日在家静候佳音。谁知从夏天到秋天,直等到来年的春天,始终未见王某的身影,这时张某才方知自己上当受骗。多次找王某索要钱物,而此时的王某却是钱已花完、酒已喝光、烟已抽尽;家中值钱之物早已被其“喝”得一无所有。无奈之下,张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到法院。
  山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张某为达到自己非法目的而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应受法律保护,遂依法做出了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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