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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赵子钦 米建民) 11月14日,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郭建廷运输毒品案,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帮助他人运输毒品,为的只是400元辛苦费,搭上的将是大好青春在牢狱中度过,教训深刻。 被告人郭建廷,男,现年26岁,安微省颍上县黄坝乡人,暂住广东省珠海市前山区。2008年3月27日,珠海的“阿华哥”通过“阿弟”交给被告人三包“摇头丸”,让被告带往钦州交给“阿振”和“靓女”,并言明由钦州的“阿振”和“靓女”负责车旅费及另付400元辛苦费,被告人经与“阿振”电话确认后,在珠海市博文网吧收到“摇头丸”后便携毒搭乘当晚18时20分珠海至南宁途经钦州的直达快班前往钦州市。次日凌晨4时许,当被告下车来到约定的交货地点钦州万里行网吧等候“阿振”和“靓女”接货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搜出“摇头丸”三包,当场称量共145.9克,经检验,缴获的毒品中检出甲基苯丙胺、MDA、咖啡因等成份。 庭审中,被告的辩护人为被告辩护称指控被告犯运输毒品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没有其他涉案人的供述印证,且毒品含量少,危害性较小,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建议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 钦州市中级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运输毒品,有其供述、车票、与接毒人的通话及短信记录、缴获的毒品等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认定,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决定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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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赵子钦 米建民) 11月14日,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郭建廷运输毒品案,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帮助他人运输毒品,为的只是400元辛苦费,搭上的将是大好青春在牢狱中度过,教训深刻。
被告人郭建廷,男,现年26岁,安微省颍上县黄坝乡人,暂住广东省珠海市前山区。2008年3月27日,珠海的“阿华哥”通过“阿弟”交给被告人三包“摇头丸”,让被告带往钦州交给“阿振”和“靓女”,并言明由钦州的“阿振”和“靓女”负责车旅费及另付400元辛苦费,被告人经与“阿振”电话确认后,在珠海市博文网吧收到“摇头丸”后便携毒搭乘当晚18时20分珠海至南宁途经钦州的直达快班前往钦州市。次日凌晨4时许,当被告下车来到约定的交货地点钦州万里行网吧等候“阿振”和“靓女”接货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搜出“摇头丸”三包,当场称量共145.9克,经检验,缴获的毒品中检出甲基苯丙胺、MDA、咖啡因等成份。
庭审中,被告的辩护人为被告辩护称指控被告犯运输毒品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没有其他涉案人的供述印证,且毒品含量少,危害性较小,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建议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
钦州市中级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运输毒品,有其供述、车票、与接毒人的通话及短信记录、缴获的毒品等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认定,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决定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