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8:3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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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崔亮) 一名男子利用夜色做掩护,在胡同或者红绿灯口等地方抢夺行人的财物。当这名男子被抓获时,才发现他竟然是在一家国有企业上班,有着固定工作的正式工人。12月2日上午,25岁的北京市居民张昆(音)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审时,全部承认了公诉机关对他的指控。
  从2007年12月开始,张昆经常晚上骑自行车或者是电动自行车上街,说是遛弯。而回家时张昆经常带回一些手机等物品,对家里人说是从街上拣的。因张昆平常表现老实,家里人也没有怀疑他所说的话。当2008年5月,警察来到家中调查时,家人才知道李昆是出去抢夺行人的财物。
  被告张昆交代,他一般选择深夜一人独行的女性做为作案对象,以挎包等随身携带物品为下手目标。截至案发时,被告人张昆实施抢夺9起,所抢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6000余元。2008年5月,被告人张昆在昌平一加油站实施抢夺后,在逃跑过程中因路滑摔倒被抓获。
  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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