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7:0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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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王雪汉) 疯狂盗窃作案十多起,最终难逃法网。12月16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太、王某林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蔡某旦、李某新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王某峰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王某摇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钟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
  2008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太、王某林、蔡某旦、李某新、王某摇、王某峰、钟某等人,先后在鄱阳县古南镇赵家与雷家交界的马路旁机耕道上、古南镇圩堤码头、古南中学旁边、古南老乡政府附近、古北菜市场、鄱阳县芦田工业园区附近的马路上、古南派出所、古南“开心网吧”、鄱阳镇“君临天下网吧”共盗窃作案11次,盗窃物品柴油机、抽水机各1台,柴油343公升、摩托车2辆,电冰箱1台,赃物总价值9637元。
  其中被告人王某太单独作案3次,伙同他人作案5次,赃物价值5027元;被告人王某林伙同他人作案7次,赃物价值8787元;被告人蔡某旦伙同他人作案3次,赃物价值3577元;被告人李某新伙同他人作案5次,赃物价值5677元;被告人王某摇伙同他人作案3次,赃物价值3977元;被告人王某峰伙同他人作案3次,赃物价值4610元;被告人钟某伙同他人作案1次,赃物价值246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七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单独或合伙多次盗窃他人物品,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蔡某旦作案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处罚,2006年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摇、王某峰、钟某的亲属主动交纳罚金,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为了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打击盗窃犯罪,故根据七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在共同犯罪中各自所起的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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