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6:0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15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黄莉莉 李静岸) 秘密关押盗木者,并殴打恐吓逼“供词”,利用供词敲诈勒索,12月23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徐华健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徐华渊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7年初的一天晚上,徐华健、徐华渊伙同本村的徐某某、徐某等十多人将廖某某、张某某、叶某某抓住并押回村中关在一间小瓦房内。徐华健和徐某某采取殴打、恐吓方法,逼廖某某、张某某、叶某某承认从2006年8月到2007年3月5日偷窃村里的松木并卖给姜某。之后徐华健和徐某逼廖某某、张某某、叶某某按照他们的意愿作“供词”签名捺指印。得到所谓的“供词”后,徐华健、徐华渊和徐某等人密谋后,决定罚偷木的廖某某、张某某、叶某某每人3000元,罚“销赃”的姜某10000元。以不给钱就送派出所或者告到林业局相要挟,结果张某某被敲诈2000元、廖某某和叶某某分别被敲诈2000元、1000元;姜某被敲诈10000元。徐华健、徐华渊各分得赃款700元。2008年2月28日,徐华健、徐华渊在被调查其他事情过程中主动交待上述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华健、徐华渊采取威胁、要挟的方法,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同时二被告人在另案被调查时如实供述了本案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