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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上传歌惹官司 新余电信判赔华纳1.5万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11
标题: 网上传歌惹官司 新余电信判赔华纳1.5万
  未获授权,江西电信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新余电信”)就在网络上传播香港华纳唱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纳”)的歌曲,最终被对方告上法庭。近日,“新余电信”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学费”———新余市中级法院判决“新余电信”赔偿华纳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
今年4月,“香港华纳”发现“新余电信”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向公众提供郑秀文演唱的《艳遇》等10首歌曲的下载服务,这些歌曲的录音权、制作者权均归“香港华纳”所有。“香港华纳”从未许可“新余电信”在互联网上向公众传播,便将“新余电信”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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