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0:1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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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丁金分) 安徽省马鞍山市民李某本以为与妻子办个“假离婚”,既能使妻子做好保险业务,又能保持夫妻之实,谁知两人离婚登记手续一办,妻子刘某便令其出门,李某方知上当。日前,李某请求撤销其与刘某间离婚协议书中之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请,获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支持。
  李某与刘某原系夫妻,1995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女。2004年10月,刘某向李某提出想做保险,并称单身女性更易开展保险业务,想与李某办“假离婚”,实际仍住一起,还是夫妻。李某开始觉得不妥,但考虑到能提高家庭经济收入,便应允下来。两人于当月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约定,婚生女随女方刘某生活,男方李某每月付抚育费500元,共有房屋一套归刘某所有。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后没几天,刘某便令李某搬出共同居住的房屋。李某始料未及,才知受骗,遂以财产分割协议系受欺骗而签,非真实意思表示为由,请求法院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活动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刘某采取欺诈手段,与李某订立了财产分割协议,该协议非李某的真实意思表示,李某在期限内有权主张撤销,其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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