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0:1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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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何灵灵) 春节7天长假,很多人都在旅游中度过的。但张先生夫妇一年前的旅游经历却始终让他们心有余悸。他们在泰国之行中先是被旅行社违约转团,后又被导游在机场暴打。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经审结张先生诉旅行社合同纠纷一案,旅行社被认定违约。而张先生夫妇因遭受导游殴打向旅行社索要侵权赔偿的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2004年1月22日,张先生夫妇参加了鑫海国际旅行社组织的泰国8日游,每人交了4730元团费和1000元的自费项目费,旅行社承诺到境外不再交任何费用。但是到了曼谷,导游沈某却说因该团人数不足,鑫海国旅已将此次旅游转给了海洋国旅,并要求张先生夫妇每人再交2000元的自费金。因为这2000元钱,张先生夫妇与沈某的矛盾逐渐升级。张先生说,沈某和泰国导游曾威胁自己:“泰国是枪支泛滥的国家,不交钱所有的一切就都不保证。”当地导游甚至不让张先生夫妇跟团旅游。
  1月29日,张先生夫妇乘飞机从泰国返京,在首都国际机场航站楼内,沈某伙同几个朋友竟对张先生夫妇进行殴打,警方随后将沈某等3人拘留。经诊断,张先生左肩韧带断裂,眼睛出血,司法鉴定为轻微伤偏重,他的妻子也有多处软组织损伤。
  张先生认为,旅行社存在欺诈行为,擅自转团,已构成违约,要求旅行社双倍返还团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鑫海国旅因不能成团,将旅游者转让给海洋国旅时,未经得张先生夫妇书面同意,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海洋国旅作为实际组织者,与鑫海国旅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张先生认为旅行社存在欺诈行为,缺乏相应依据,其双倍返还团费的要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由于张先生夫妇有部分旅游项目未参加,法院判决鑫海国际旅行社返还张先生夫妇1500元,海洋国际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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