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8:3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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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曾辉明) 五年前,家住江西省丰城市的农民吴某因诈骗他人钱财被判三年,刑满释放后半年,吴某故伎重演,利用群众对人民警察的信任,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日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
  据法院查明,吴某在刑满释放后,看到群众对人民警察非常信任,遂购来假警车、假警服。2006年12月,吴某得知村民刘某家境富裕,儿子在部队参军,遂萌生骗其钱财的歹心。此后,吴某经常开着假警车,着假警服、持假警察证,随身携带警用器械与刘某交往。吴某吹嘘自己是丰城市公安局民警,可以找人疏通关系帮助其儿子读军校并调回江西武警部队,但需开支十八万元,让刘某先支付二万元,余款自己先行垫付,事成后由刘某补足。刘某对吴某的警察身份深信不疑,当即交付二万元给吴某,并设宴款待。但此后一年多,刘某儿子上军校没有任何动静,遂起疑心,刘某到公安局一打听才知上当。丰城市公安局根据刘某的报案,迅速将吴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冒充人民警察骗取钱财,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吴某于2006年7月刑满释放,五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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