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9:5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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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杨克元) 为朋友两肋插刀的青年姜某,决意要为朋友遭公司解聘讨个“说法”。于是,姜某等4人将公司负责人劫持,并勒索到现金4300元。今天,姜某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其他3人也于先期分别被处刑罚。
  朋友被公司解聘,姜某等青年愤愤不平。2008年4月10日,姜某等4青年驾车至公司附近,将公司卫生用品生产部负责人唐先生拦下,后强行带至闵行区一菜馆,以“唐在被解聘一事上捣鬼,必须由其赔偿损失”等为由,采用要挟的方式向唐先生索得4300元。得钱款后,4青年坐地分赃,肆意挥霍。
  案发后,其他3青年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所劫钱财已有家属退赔。
  2009年2月22日,姜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姜某与他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式强行索要他人财产,共计43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属共同犯罪。姜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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