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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法警身份与女友交往,登记结婚后又编造需要退赔他人钱款、卖车等理由,向妻子频频借款50000余元。身份被识破后感情破裂,无奈写下欠条;冒充治安警察与同学搭讪,编造借高利贷给别人,提出合伙为娱乐公司提供饮料,签订协议需要押金为由,骗得朋友40000余元。日前,这一招摇撞骗者被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判处4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冒充法警骗财骗色 2007年9月份,刘某在工厂里做工,一个月左右,嫌工作太辛苦,收入不高,就辞职了。再次出现在厂里的时候,穿着一身帅气的警服。 原来,辞职后的刘某无所事事,就想到冒充警察骗钱谋生。为此,他特意购买了两套警服、还去做了个假的上岗证。一切准备就绪,行骗的目标就索定了原来同一工厂的同事童某。告诉童某自己现在做了警察,还把证件给她看了,童某对此深信不疑。同年12月份,两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快过年了,刘某身上也没有钱了,就骗童某说自己在工作上出了点问题,收了别人的钱,现在要拿钱去退还给别人,要童某帮他想想办法。童某丝毫没有怀疑,就从朋友那里借了10000元钱给他,这些钱都被刘某挥霍掉了。 2008年2月29日,两人结婚了。刘某跟童某说要买车子需要钱,就拿童某给的工商银行卡将里面的3万元取出来2万买了辆奥拓车,剩下的1万也慢慢地花掉了。 然而,真相是无法永远掩饰的。2008年5月份,童某发现了刘某是冒充的警察身份,就开始找他还钱,还准备离婚。童某的父亲要求刘某写欠条,刘某粗略计算了一下,自己从童某处拿来的钱也有50000余元,就写了张50000元的欠条,两人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 冒充治安警察骗同窗 2008年6月底,刘某在南禅寺附近打车,刚好碰到自己中学的同学岳某,两人互相认了出来,就聊了很久。刘某向同学介绍说自己在公安局治安支队工作,并留下了电话号码,留下号码的那一刻刘某就将诈骗目标确定为久别重逢的同学。 为了取得岳某的信任,刘某几次打电话约他,故意坐他的出租车,一起吃饭、泡酒吧等等,吃饭时还故意穿着警察的制服。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对方已经对自己的身份没有怀疑了,刘某就开始计划着骗钱了。2008年7月中旬的一天,其打电话给岳某,称有人向其借高利贷,利息很高,问他能不能借5000元。岳某想到他的警察身份,立刻答应了,刘某还当场从5000元中抽出500元作为利息先行付给了岳某,并写了张欠条,这种伎俩用了两次。再好理由也不能用多,刘某又借口要和岳某谈生意,说有办法将饮料生意打进酒吧。之前他曾经带岳某一起去酒吧玩过,还故意跟酒吧营销员以很熟悉的口气说话,加上警察与娱乐场所打交道本来就比较多,让岳某介绍几个饮料代理商。过了几天,岳某果然找到了做康师傅的代理商,刘某在网上弄了个供货协议的范本,假装协商后把价格定位每箱33.5元,为了骗到岳某的钱,说签协议要交10000元押金给酒吧,让他凑钱过来,还把岳某带到酒吧后门的一个房间,告诉他这里是酒吧的仓库,以后供货就送到这里,前前后后骗了岳某40000余元。 介绍工作为名骗朋友被抓 2008年11月底,刘某认识了某超市做保安的徐某,便骗对方说自己在公安局治安支队上班。徐某非常羡慕,随口问道有没有好的工作介绍给他。听对方这么问刘某便心生一计。当时刘某故意跟他说帮忙问问,到了晚上打电话过去说有朋友在区治安大队做警察,那边正在招10名内保,可以帮他争取一个名额,问他要不要去。 徐某当时非常高兴,第二天就去找了刘某,还带了个朋友,拜托刘某再争取一个名额。过了几天,刘某便打电话通知他们两个到其住处填表格,内容就和普通的招工表格差不多,还让他们在推荐人一项填自己的名字,目的是让他们更加信服。填完表格,对他们说要体检和军训,需要交200元服装费和95元体检费,两人立刻都交了钱。贪得无厌的刘某为了多骗点,还以争取一个保安队长的名额为借口,让徐某拿3000元疏通关系。很长时间过去了,工作的事情一直没有消息,徐某两人开始怀疑,托人打听才知道,治安大队根本没有刘某这个人,得知受骗后两人立即打电话报警,刘某很快落网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先后12次骗得他人财物共计近60000元,属数额巨大,依法判处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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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法警身份与女友交往,登记结婚后又编造需要退赔他人钱款、卖车等理由,向妻子频频借款50000余元。身份被识破后感情破裂,无奈写下欠条;冒充治安警察与同学搭讪,编造借高利贷给别人,提出合伙为娱乐公司提供饮料,签订协议需要押金为由,骗得朋友40000余元。日前,这一招摇撞骗者被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判处4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冒充法警骗财骗色
2007年9月份,刘某在工厂里做工,一个月左右,嫌工作太辛苦,收入不高,就辞职了。再次出现在厂里的时候,穿着一身帅气的警服。
原来,辞职后的刘某无所事事,就想到冒充警察骗钱谋生。为此,他特意购买了两套警服、还去做了个假的上岗证。一切准备就绪,行骗的目标就索定了原来同一工厂的同事童某。告诉童某自己现在做了警察,还把证件给她看了,童某对此深信不疑。同年12月份,两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快过年了,刘某身上也没有钱了,就骗童某说自己在工作上出了点问题,收了别人的钱,现在要拿钱去退还给别人,要童某帮他想想办法。童某丝毫没有怀疑,就从朋友那里借了10000元钱给他,这些钱都被刘某挥霍掉了。
2008年2月29日,两人结婚了。刘某跟童某说要买车子需要钱,就拿童某给的工商银行卡将里面的3万元取出来2万买了辆奥拓车,剩下的1万也慢慢地花掉了。
然而,真相是无法永远掩饰的。2008年5月份,童某发现了刘某是冒充的警察身份,就开始找他还钱,还准备离婚。童某的父亲要求刘某写欠条,刘某粗略计算了一下,自己从童某处拿来的钱也有50000余元,就写了张50000元的欠条,两人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
冒充治安警察骗同窗
2008年6月底,刘某在南禅寺附近打车,刚好碰到自己中学的同学岳某,两人互相认了出来,就聊了很久。刘某向同学介绍说自己在公安局治安支队工作,并留下了电话号码,留下号码的那一刻刘某就将诈骗目标确定为久别重逢的同学。
为了取得岳某的信任,刘某几次打电话约他,故意坐他的出租车,一起吃饭、泡酒吧等等,吃饭时还故意穿着警察的制服。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对方已经对自己的身份没有怀疑了,刘某就开始计划着骗钱了。2008年7月中旬的一天,其打电话给岳某,称有人向其借高利贷,利息很高,问他能不能借5000元。岳某想到他的警察身份,立刻答应了,刘某还当场从5000元中抽出500元作为利息先行付给了岳某,并写了张欠条,这种伎俩用了两次。再好理由也不能用多,刘某又借口要和岳某谈生意,说有办法将饮料生意打进酒吧。之前他曾经带岳某一起去酒吧玩过,还故意跟酒吧营销员以很熟悉的口气说话,加上警察与娱乐场所打交道本来就比较多,让岳某介绍几个饮料代理商。过了几天,岳某果然找到了做康师傅的代理商,刘某在网上弄了个供货协议的范本,假装协商后把价格定位每箱33.5元,为了骗到岳某的钱,说签协议要交10000元押金给酒吧,让他凑钱过来,还把岳某带到酒吧后门的一个房间,告诉他这里是酒吧的仓库,以后供货就送到这里,前前后后骗了岳某40000余元。
介绍工作为名骗朋友被抓
2008年11月底,刘某认识了某超市做保安的徐某,便骗对方说自己在公安局治安支队上班。徐某非常羡慕,随口问道有没有好的工作介绍给他。听对方这么问刘某便心生一计。当时刘某故意跟他说帮忙问问,到了晚上打电话过去说有朋友在区治安大队做警察,那边正在招10名内保,可以帮他争取一个名额,问他要不要去。
徐某当时非常高兴,第二天就去找了刘某,还带了个朋友,拜托刘某再争取一个名额。过了几天,刘某便打电话通知他们两个到其住处填表格,内容就和普通的招工表格差不多,还让他们在推荐人一项填自己的名字,目的是让他们更加信服。填完表格,对他们说要体检和军训,需要交200元服装费和95元体检费,两人立刻都交了钱。贪得无厌的刘某为了多骗点,还以争取一个保安队长的名额为借口,让徐某拿3000元疏通关系。很长时间过去了,工作的事情一直没有消息,徐某两人开始怀疑,托人打听才知道,治安大队根本没有刘某这个人,得知受骗后两人立即打电话报警,刘某很快落网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先后12次骗得他人财物共计近60000元,属数额巨大,依法判处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