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7:56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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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前员工写的一篇论文将公司作为案例来剖析,浙江东阳市圣华工艺品有限公司日前将这名前员工告上了法庭。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已定于7月21日开庭审理这一少见的论文名誉侵权案。
  据东阳市人民法院介绍,该案的原告浙江东阳市圣华工艺品有限公司(下简称"圣华公司")称,被告陈某曾在原告公司工作一段时候,并于2005年辞职。同年,陈某撰写了一篇题为《对外贸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论文,小标题为"浙江圣华工艺品公司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该论文于2005年8月发表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国际贸易系的网站上。
  圣华公司称,陈某未经公司同意在论文中使用了公司的名称,侵犯了其名称使用权。同时,陈某还在论文中提到,圣华公司为招进新大学生,说好试用期月工资为800元,以后按每月1200元计算,但事后却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拒付。陈某还在论文中擅自公布了公司管理人员的报酬和组成等公司机密。
  圣华公司在起诉书中称,陈某在论文中捏造事实,恶意诋毁公司的名誉,因此向陈某提出10万元的商誉损失赔偿要求。
  据了解,学术论文导致的名誉侵权诉讼目前还比较少见。毕业论文以真实公司作为案例进行剖析是否构成侵权,这还有待法院的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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