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3:06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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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赵印) “中体倍力塑星计划”健身大赛闹出了名誉权纠纷。日前,健身大赛举办方北京中体倍力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把参赛选手田先生起诉到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在《华夏时报》上向原告赔礼道歉,为原告恢复名誉。
  中体倍力诉称,2006年7月至11月,中体倍力举办了一场“中体倍力塑星计划”健身大赛,田先生报名参加了比赛。这次比赛分为专业和人气两部分,最终获得最高人气值的选手将取得全国年度人气大奖,并获得一台新款大众POLO轿车10年的使用权。截止到2006年11月3日上午12:00比赛投票结束时,根据比赛规则,田先生并没有获得最终冠军,只获得短信投票第二名,从而与POLO轿车10年的使用权失之交臂。2006年11月11日下午,中体倍力在海淀区体育馆内举办健身大赛颁奖典礼时,田先生突然在台上展出“还我公道,合理解释”的标语,并走上发言台,强制要求发言。事后,田先生进一步要求中体倍力取消另一名选手的冠军称号,并将冠军称号授予他。
  中体倍力认为,田先生的这一举动,严重扰乱了现场秩序,使现场观众议论纷纷,让人误以为健身大赛不公平、不公正,存在暗箱操作。而事实上,中体倍力举办的这次比赛,一直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最终的人气冠军要依靠投票来决定,田先生获得的名次是依据投票的结果来定的,并不存在人为操纵的空军。田先生以大赛存在不公平为借口,要挟中体倍力取消别人的冠军称号,自己获得冠军,并最终采取极端的行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田先生的这一做法极大地损害了中体倍力在广大会员中的良好形象,损害了其名誉权。尤其是在颁奖现场有多家新闻媒体和合作伙伴在场的情况下,田先生告的这一行为更加损害了中体倍力的良好形象。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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