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4 16:47:4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704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根据你(单位)的要求,本机关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对
  一案举行听证,请届时出席。申请延期举行的,应在  月  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延期。无正当理由不出席的,按放弃听证权利处理。
请参加人员携带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如委托他人(1-2人)代为参加听证,请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你(单位)有权申请听证员回避。
   联系人:  电话:



×××商务主管部门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