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2-21 14:46:16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451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不动产的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管辖问题的答复
1995-08-24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行[1995]13号
发布日期:1995-08-24
执行日期:1995-08-24
山东省高级人院:
你院鲁高法函(1995)140号《关于执行非诉行政案件是否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意见,即有关不动产的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可以由被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地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哪个法院执行,可由申请执行人选择。
1995年8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