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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26 16:28:2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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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事局
发布日期:2006-8-9
执行日期:2006-8-9
各有关单位、船舶:
目前,邕江大坑口水位已达到73米,为确保过往船舶的航行安全和南宁市区跨江桥梁的安全度汛,根据《南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的规定,从2006年8月9日9时30分起,对南宁邕江局部河段实施禁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航时间:自2006年8月9日9时30分起,直至邕江大坑口水位低于73米时止。
二、禁航河段:老口车渡下游1000米至邕宁六律大桥下游500米的市区邕江河段。
三、注意事项:
(一)在禁航时间内,禁航河段上游、下游起止处按《内河助航标志》规定分别设置禁航标志。除抗洪抢险航舶外,禁止一切船艇在禁航河段内航行。
(二)船舶、浮动设施停泊,应选择安全地点锚泊,并留有足以保证船舶、浮动设施安全的船员值班,以策安全。
2006年8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事局
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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