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各级检察机关升挂国旗悬挂国徽的通知 1994-02-23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1994-02-23 执行日期:1994-02-23 失效日期:1900-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升挂国旗、悬挂国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国旗法的有关规定升挂国旗。 二、根据国徽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应当按下列规定悬挂国徽: 在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悬挂国徽; 在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会议室内适当处悬挂国徽。 国徽直径的通用尺度为: 基层人民检察院(含同级专门人民检察院):60厘米; 省辖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分院(含同级专门人民检察院):60厘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80厘米; 最高人民检察院:100厘米。 三、各级检察机关悬挂的国徽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统一制作。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
24033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各级检察机关升挂国旗悬挂国徽的通知
1994-02-23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1994-02-23
执行日期:1994-02-23
失效日期:1900-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升挂国旗、悬挂国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国旗法的有关规定升挂国旗。
二、根据国徽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应当按下列规定悬挂国徽:
在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悬挂国徽;
在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会议室内适当处悬挂国徽。
国徽直径的通用尺度为:
基层人民检察院(含同级专门人民检察院):60厘米;
省辖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分院(含同级专门人民检察院):60厘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80厘米;
最高人民检察院:100厘米。
三、各级检察机关悬挂的国徽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统一制作。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