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3:2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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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曹静) 37岁的王某因涉嫌诈骗30万元被刑事拘留,其妻心急之下拿出10万余元找到“有门路”的李某帮忙“捞丈夫”。但苦等丈夫归来的她,最终却等来丈夫获刑12年的判决,便报了警。近日,李某也因诈骗罪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处以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000元的刑罚。
  2008年10月,王某因以帮助办理上军校为名骗取30万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王某的妻子张女士为救丈夫,经人介绍后让李某帮助“捞丈夫”。于是,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间,李某就以能帮助张女士将其丈夫从看守所办理释放为由,分三次诈骗张女士10.5万,赃款均未起获。后直至2009年4月,张女士的丈夫因诈骗罪获刑12年时,她才发现受骗,便报了警。5月31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开庭审理时,李某对指控其犯诈骗罪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据他交代,他是干个体拆除工程的,根本没有能力“捞人”,只是因为工程缺钱,所以骗了张女士。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处罚。鉴于李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据此做出了上述判决。判决后,李某没有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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