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3:3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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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杨德生、马如现) 倍受关注的靖西“4.19”交通肇事案9月7日在广西靖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上午8点半开始,至中午12点结束。部分被害人的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20余人对庭审情况进行旁听。
  2009年4月19日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新甲乡新圩街每年一度歌圩,俗称“风流街”,当天新圩街上聚满了从十里八乡来的赶圩人,街头巷尾人山人海热闹非凡。可就在这喜庆的日子里,发生的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把灾难突然降临到赶圩人的身上,事故中造成6人死亡、4人重伤、50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及车辆、大量的财物损坏。一时间,各大媒体、论坛均对这起交通事故予以极高的关注,事故也在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据悉,靖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陈炎军提起公诉。被告人陈炎军,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恩城乡新圩村百扎屯人,2009年4月19日被告人陈炎军驾驶桂F00935号重型普通货车由靖西县信发铝厂向靖西县城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210省道新圩街路段时因刹车失灵追尾撞上同向行驶的桂L50865大型普通客车,并将该车向前推行,导致与桂K21817号重型厢式货车、桂L51015大型普通客车连环相撞,最后桂F00935号重型普通货车将桂L50865大型普通客车推出公路,跃上三级台阶扎进路边民房后才停下。
  在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中,造成2人当场死亡、桂L50865大型普通客车和桂L51015大型普通客车多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其中3名乘客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大约1分钟,被告人陈炎军所驾的桂F00935号重型普通货车突然倒车,倒退过程中又碾压多名行人及路边摊点和停放的摩托车、自行车等,造成另1名行人当场死亡的二次交通事故。
  7日上午,庭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序展开,检察机关指派两名检察官支持公诉,被告人陈炎军没有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其对驾车肇事致多名被害人死亡、受伤及车辆、财物损坏的事实及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均无异。
  在被告人陈炎军作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宣判日期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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