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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李媛 蒋秀凤) 因认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隋先生将王先生、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北京市对外文化交流中心和北京月讯杂志社(系一单位两牌子)、北京市宇虹文化交流公司、五洲传播出版社一并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隋先生诉称,原告于1990年拍摄了一批《北京亚运村全景》摄影作品,其中一幅作品参赛,并获得第三届中国旅游摄影竞赛一等奖和全国亚运会优秀摄影作品优秀奖,其作品在二中院的另一案中被确认著作权归其所有。第一被告王先生自1990年从原告手中要走涉案作品底片后,便以其名义对该作品进行发表、参赛等,获取了巨大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同时,上述五被告曾共同出版发行了侵犯原告著作权的摄影作品,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现要求判令上述五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万余元;停止使用、出版、销售原告的摄影作品,并在全国性报刊上公开道歉。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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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李媛 蒋秀凤) 因认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隋先生将王先生、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北京市对外文化交流中心和北京月讯杂志社(系一单位两牌子)、北京市宇虹文化交流公司、五洲传播出版社一并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隋先生诉称,原告于1990年拍摄了一批《北京亚运村全景》摄影作品,其中一幅作品参赛,并获得第三届中国旅游摄影竞赛一等奖和全国亚运会优秀摄影作品优秀奖,其作品在二中院的另一案中被确认著作权归其所有。第一被告王先生自1990年从原告手中要走涉案作品底片后,便以其名义对该作品进行发表、参赛等,获取了巨大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同时,上述五被告曾共同出版发行了侵犯原告著作权的摄影作品,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现要求判令上述五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万余元;停止使用、出版、销售原告的摄影作品,并在全国性报刊上公开道歉。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