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4 10:37:57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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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确认识民事国家司法考试关系
大家要学会能在纷繁复杂的案例中抽丝剥茧,把案例中的民事国家司法考试关系一层一层地搞清楚,能够正确认识这些国家司法考试关系,确定国家司法考试关系的性质。然后再从该民事国家司法考试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和国家司法考试关系的变动等角度出发,进而能够确定民事国家司法考试关系主体的具体权利义务,民法案例中的问题也就顺利解决了。可以说司法考试考民法案例实质上考的是民事国家司法考试关系。没有民事国家司法考试关系的概念和意识是不能学好民法的!所以对民法案例分析的国家司法考试思维方法为:国家司法考试关系识别和请求权确定与比较。
2、正确掌握民法案例分析的国家司法考试思维角度
当今社会是权利本位社会,国家司法考试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护每个人的权利,这是 请求权确定与比较 的理论基础。当国家司法考试关系重叠导致一个主体对另一个主体享有多个请求权时,应当选择对权利人最有利的、权利救济最充分的请求权作为案例分析的出发点(实践中不但要实现权利的最大化,还要考虑举证责任和举证能力,应试案例分析一般不作此考虑)。
3、国家司法考试关系识别法
按照国家司法考试关系形成的条件(国家司法考试规则的存在和国家司法考试事实的发生)找出案例中主体之间具体有多少个国家司法考试关系,区分不同的国家司法考试关系(找到国家司法考试关系的竞合或交叉);确定国家司法考试关系之间的承接过程,看一看有无国家司法考试关系变动的现象。
4、请求权确定与比较法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规定具体分析每个国家司法考试关系的内容,看一看每一个国家司法考试关系中相应的请求权是否成立及其内容。将多个竞合的请求权进行比较,选择对主体最有利的请求权作为案例分析的出发点,进而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得出明确的国家司法考试适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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