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5:20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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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石岩) 妻子吴某因感情纠纷,竟点燃汽油将丈夫褚某烧成重伤。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四年。
  吴某与褚某于2003年5月结婚,婚后因为感情问题经常吵架。2005年12月6日,吴某与丈夫再度因感情纠纷发生矛盾,当晚在朝阳区朝阳公园南门附近,吴某坐在丈夫驾驶的奥迪轿车副驾驶位置,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装有汽油的饮料瓶,打开瓶盖,并随手从车上抄起打火机且将火点燃,以此威胁褚某。后吴某在与褚某争夺汽油瓶的过程中,将汽油泼洒在褚某身上,并顺势将汽油点燃,褚某当场被烧伤,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后被告人吴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吴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的基本事实,有自首情节,且考虑到被害人褚某当庭对吴某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法院对吴某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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