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5:2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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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抢救一名病危患者,锦州市义县一辆急救车抢过十字路口时撞上了过路的三轮车。三轮车主经抢救无效死亡。
  昨日,锦州市义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急救车司机提起公诉。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急救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不受红灯限制。但此案中司机没有保证安全,所以应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了,急救车可以闯红灯的,所以我认为不应该负事故全部的责任。”昨日,成为被告的急救车司机李某认为。
  6月21日中午12时许,义县人民医院急救电话响起,一名农村患者病危!值班的李某和两名医护人员立即出发,驾着急救车向出事地点开去。
  走到中兴路十字路口时,前方是红灯。救人心切的李某左右看了一下,没发现有人,于是急救车没停直接向前开。
  120急救车开到路中央时,正与从东向西来的三轮车撞上,三轮车主王先生受伤。
  急救车马上停下来把王先生抬上车,之前的病危患者由其他车辆去救。送到医院后,王先生因伤势过重死亡。
  义县交警部门认定,司机李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对于李某的疑惑,昨日,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科的宋占国认为,急救车辆在有紧急救援任务的时候,可以闯红灯,但必须保证正常行驶的人车安全,否则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目前,作为附带民事被告的义县人民医院将为此案承担19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赔偿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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