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5:2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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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王悦) 现在很多女士为了拥有良好的身材,不惜做手术进行减肥。而杨女士在一次做了减肥截肠手术之后,不仅没有减轻体重,反而引发了肠梗阻,经常出现恶心、腹泻等症状。为此,杨女士将为她实施手术的医院起诉到了法院,提出了18万余元的赔偿请求。今天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杨女士起诉称,她到医院整形美容科咨询抽脂减肥的有关事宜时,医院极力推荐截肠手术并在谈话中美化手术效果,掩盖手术风险,作出虚假承诺,诱使原告同意接受截肠手术。2004年5月28日,医院医师在门诊为杨女士实施了手术。据《手术记录》记载,医院实施了空回肠短路,不完全性小肠旷置术,将旷置的小肠行缩窄缝合。2004年11月9日,杨女士突发腹痛,恶心,呕吐,排便停止,到医院就诊,诊断为不完全性肠梗阻。其后,患者病情反复发作,多次到医院就诊和治疗,经多次确诊为肠梗阻。现杨女士经常腹痛、腹胀、腹泻与便秘交替,无法正常工作与生活。
  杨女士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提出,医院违反《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及医疗技术规范与常规,实施损害原告身体健康的行为,主观上具有严重过错,在客观上给杨女士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医院的医疗过错行为与杨女士的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明确,构成侵害原告的健康权,故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据此要求医院赔偿杨女士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181501.78元。
  “我们医院对原告的遭遇深表遗憾,但我们并没有对她作出虚假承诺,医院实施的治疗没有过错!”医院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这样辩解道。此外,律师还拿出了一份医学会的鉴定结论,证明此事并没不属于医疗事故。
  “我本来想通过手术减去10到20斤,没想到做完手术不仅一斤没减,反而受到了这么大的痛苦!”杨女士说着委屈地留下了眼泪。
  由于杨女士的律师对杨女士的伤残程度等问题提出司法鉴定申请,法官最后宣布休庭,暂时中止本案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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