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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梁波) 8月18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乜东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乜东于2008年农历3月与何德金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居期间,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何德金还扬言要砍死被告人杨乜东,同年12月17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杨乜东想到何德金曾经扬言要杀死她,心里很气愤,于是趁何德金熟睡之机,用一把菜刀朝何德金的喉咙砍了一刀,后离开现场拿一把斧头欲自杀未果,两人受伤后,被群众分别送到医院抢救治疗。经法医鉴定,何德金的损伤程度属重伤。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受害人何德金自愿放弃请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并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乜东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乜东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被告人杨乜东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依法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受害人也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综合上述因素,对被告人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提出要求法庭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有法律依据,法院予以采纳。被告人提出其与何德金同居后,被何德金经常打骂,其受不了才用刀砍何德金的辩护意见无事实依据,法院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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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梁波) 8月18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乜东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乜东于2008年农历3月与何德金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居期间,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何德金还扬言要砍死被告人杨乜东,同年12月17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杨乜东想到何德金曾经扬言要杀死她,心里很气愤,于是趁何德金熟睡之机,用一把菜刀朝何德金的喉咙砍了一刀,后离开现场拿一把斧头欲自杀未果,两人受伤后,被群众分别送到医院抢救治疗。经法医鉴定,何德金的损伤程度属重伤。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受害人何德金自愿放弃请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并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乜东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乜东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被告人杨乜东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依法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受害人也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综合上述因素,对被告人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提出要求法庭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有法律依据,法院予以采纳。被告人提出其与何德金同居后,被何德金经常打骂,其受不了才用刀砍何德金的辩护意见无事实依据,法院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